在星巴克外面抽著菸,一部轎車大喇喇的停在紅線上等著女伴去買飲料,綠燈了,機車紛紛騎到中間車道,好閃避停在紅線上的那部車。這樣的情節想必大家都不陌生,可能甚至做過這樣的事。如果這時有條伯伯在附近,頂多頂多,也只是走過去“嗶、嗶”兩聲,示意車子不可停在那邊。

這樣沒甚麼不對,本來負責維持行車秩序就是警察職責的一部分,看到有車子違規,揮揮指揮棒叫車子離開,好讓道路秩序恢復暢通。

不過身為機車族的我,看著這付畫面,不禁想到,好像機車族就沒這麼好的運氣。如果機車違規了,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機率,就是直接被條伯伯用著那根紅通通的大棒子,加上嚴厲的“嗶、嗶”聲,揮到路邊接受罰單。

違規接受罰單是我不對,本也就沒啥好抱怨。但是讓人有些不平的是,為何大部分轎車違規,不管是紅線停車或是併排停車,頂多就是被條伯伯趨離而已。而機車如果違規,絕大部份時候,條伯伯甚至是直接等在路口,甕中捉鱉,違規的機車通通揮到路邊,來個大豐收。

為何一樣是違規,轎車和機車的命運如此不同,難道騎車的百姓就是次等公民,因為我們買不起機車,或是機車比較好抓,所以就是柿子挑軟的吃嗎?

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,台北市一個繁忙的路段,因為該路段公車很多,常常要停到路邊上下客。夏天天氣太熱,機車不想停在路上被太陽曬,也不想停在公車後面吸廢氣,雖然有人愛吸強力膠,不過應該沒有人喜歡吸公車廢氣來慢性自殺吧!況且騎車的目的就是貪快,不想開著一個龐然大物在路上走走停停,浪廢汽油又阻礙交通,所以機車紛紛騎到快車道去。可是這麼一來,就是跟荷包過不去啦!

新聞的結論是,機車族不要跟荷包過不去,大家自求多福!

甚麼爛結論!?

還有一個事情,也實在讓人不太能苟同,為何家裡辦喪事或喜事,就非得要佔據一個車道呢?雖然台灣是個情理法的國家,可是這樣影響公眾交通也未免太大了吧!有幾次,騎在巷子裡,遇到有人家在辦婚喪喜慶,巷子已經不大,所以乾脆直接把巷子封了,外面立個牌子:「前有喪事〈喜事〉,請改道,敬請見諒。」這樣大喇喇的佔據公眾的行走空間,就只是因為少數幾個人的方便?如果是在人煙稀少的路段或許還好,如果是在繁忙的路段或是巷子裡,這樣影響其他人好嗎?到時候機車騎到快車道又要被條伯伯開單了。

所以結論是不是又是,大家自求多福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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